根据《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专业型硕士企业导师聘任办法(试行)》(过程发人教字〔2017〕89号)文件规定,每名专业型硕士应聘请一名与其学位论文相关的企业指导教师(简称企业导师)作为联合指导教师。
企业导师的聘任条件详见附件1,有意申请者请在以下规定时间内返回《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专业型硕士企业联合指导教师登记表》纸质版1份、职称证书复印件及最高学位复印件至过程大厦A座401房间,登记表word电子版以姓名重命名后请发邮箱yangfan@ipe.ac.cn。
教育处收集企业导师申请的时间段如下:
夏季:每年5月1日-5月20日
冬季:每年11月1日-11月20日
如有问题,请联系:杨帆,010-82620867。
附件1:《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专业型硕士企业导师聘任办法(试行)》
附件2:《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专业型硕士企业联合指导教师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