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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我院研究生教育中实施科普活动学分制的通知
  2017-12-20 08:19:35   【关闭窗口】
    

传播字2017〕5号

 

 


关于在我院研究生教育中实施科普活动学分制的通知

 

院属各相关单位: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这对我院科普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指明了新方向。近年来,尤其是“率先行动”计划实施以来,科普工作在树立我院社会形象、宣传我院创新成果和培养青少年创新人才等方面的基础和先导作用日益凸显,科普工作体系逐渐形成,“科普工作国家队”的地位日益得到社会各界认可。

研究生既是开展科研工作的重要力量,也是科普工作的重要参加者、践行者。为充分激励全院研究生群体参与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发挥其科学知识功底丰富、创造力活跃和新时代话语体系通俗的优势,我院拟在院内试行设立科普活动实践课并实行学分制。

一、科普实践课程类别。课程设置为人文类公共选修课并实行首席教师负责制。在课程教师的指导下,研究生自主设计并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科普活动。

二、科普实践课程内容重点。课程内容应围绕我院中心任务,结合重大社会热点,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促进公众理解科学、热爱科学。

三、科普实践课程形式

1.开发和实施科学教育类课程。在首席教师的指导下,每3-5名学生组成一个团队,结合自己的专业或兴趣爱好,开发完成一门针对中小学生的科学教育类课程,并完成20个课时的中小学教学任务。该类课程为3个学分。

2.开展科普创作,组织科普活动。在首席教师的指导下,利用40个课时左右的时间,撰写原创性科普文章,开发科普视频,组织系列科普讲座;选课的研究生需完成4篇能够达到发表水平的原创科普文章,或制作2部3-5分钟的科普微视频,或组织5次公开的科普讲座。该类课程为2个学分。

3.参与科普志愿服务。积极参与国家和我院科普活动志愿服务达40小时,包括但不限于“公众科学日”、科技创新年度巡展、全国科普日、求真科学营等。该类课程为1个学分。

四、组织实施机构。科普实践课程由分管科学传播的校领导或所领导牵头,院属大学党委宣传部、教务部、科研部、学生处、研究生院等有关部门联合组织实施。

五、考核方式。院属单位按年度上报科普活动实践课的课程计划和开设情况,包括选课人数,学分设置,科普活动内容等。本课程的实施情况计入各单位科普工作绩效考核。

六、联席会议制度。科学传播局、前沿科学与教育局和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及分院、各院属机构研究生培养机构定期交流课程开设和实施情况并动态调整。

    七、其他。各有关单位可参照该通知精神,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相关方案。

 

 

 

 

中国科学院科学传播局  中国科学院前沿科学与教育局

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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